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反革命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折抵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反革命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折抵问题的批复 1957 年 2 月 22 日 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 1 月 19 日〔57〕院办字第 013 号、1 月 21 日〔57〕浙法研字第 4987 号、2 月 12 日法刑一字第 182 号报告及附件均已收悉。关于反革命罪犯被判处管制以前的羁押期间的折抵问题,我们与有关机关联系后认为,在刑法尚未公布以前,可暂以羁押一日折抵管制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