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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信用证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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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03-11-19 / 0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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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信用证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信用证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法函〔2003〕60 号
2003 年 11 月 19 日

  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的“徇私”应理解为徇个人私情、私利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