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通字〔2014〕36 号
2014 年 8 月 18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近日,公安部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133 号)。为统一、规范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公安部配套制定了《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法律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自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启用。《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法律文书式样》与《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 版)》中不一致的,以《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法律文书式样》为准。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件:公安机关刑事复议复核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部
201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