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银行现金缴款单是否属于金融票证的批复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银行现金缴款单是否属于金融票证的批复 公经〔2006〕2697 号 2006 年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银行现金缴款单是否属于金融票证的请示》(鲁公经〔2006〕702 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意见,现批复如下: 现金缴款单是客户到银行办理现金缴款业务的专用凭证,证明银行与客户之间发生了资金收付关系,应为银行结算凭证的一种,属于金融票证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