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检 20251212】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江苏检察 1 例入选!
网约房岂能随心所“约”标本兼治装上“安全锁”
——整治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案
【基本案情】
2022 年 2 月,未成年人王某通过某线上平台预订网约房,其经营者未核验、登记身份即让王某入住,后王某在该网约房被侵害。同年 6 月,江苏省宿迁市检察机关对王某被侵害案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同时,检察机关告知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支持起诉。在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同步启动未成年人“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被害人转学就读,发放司法救助金 1 万元。
2022 年 9 月,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开展网约房专项整治,促推 15 家网约房经营者补充备案、57 家网约房接入监管系统。经进一步调查发现,D 公司经营的网约房违规接纳多名未成年人入住,持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禁止 D 公司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24 年 1 月 8 日,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为推动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延伸,检察机关经分析研判,发现网约房行业规范缺失、存在监管漏洞,遂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就规范网约房接纳未成年人开展专项立法。经专家论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规范网约房向未成年人提供住宿服务。2024 年 8 月 30 日,该决定实施后,全市 400 余家网约房纳入监管。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网约房作为一种新业态,发展迅猛,但存在新业态行业规范不明确、安全隐患多发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检察机关在办理网约房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时,综合运用多项职能,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高质效办好个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地方立法,促进新业态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