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罪名:【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刑法规定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
相关罪名:【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改动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