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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涉有价票证、车票、船票犯罪)

有效

发布于 2025-12-12 / 2 阅读 /

本文目录

相关罪名:【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