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罪名:【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一、刑法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
相关罪名:【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改动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