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刑法条文(聚众淫乱类犯罪)

有效

发布于 2025-12-12 / 7 阅读 /

本文目录

相关罪名:【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一、刑法规定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十七条 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