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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有效

发布于 2025-12-12 / 0 阅读 /

本文目录

一、刑法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原规定

  无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