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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意外事件)
有效
发布于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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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规定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刑法原规定
未改动
三、刑法修正案规定
无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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